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 施晓娟)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2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内蒙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突出产业发展、项目谋划、统筹推进、民生安全等7个方面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上门服务”,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经注册和备案的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指南》发布前,原有保健食品标志规定对图形比例、颜色标准等具体内容未作详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志标注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征求了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意见,研究制定《指南》作为规范标注的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指南》中保健食品专有标志图形、颜色与原规定原则保持一致,明确了保健食品标志框架、图形比例等内容。基于美观性、实用性相统一原则,优化标志中图形和文字细节要求。标志沿中间线呈左右对称结构,视觉效果均衡,考虑“保健食品”书写特点,在保持四字宽度的基础上,确定每字样高度及宽度比例,并明确印刷颜色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指南》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股票配资平台哪儿好,可在生产经营场所、专区专柜、广告中使用保健食品标志;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在保健食品产品运输箱、中转箱等包装材料上规范使用保健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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